>> 您现在的位置: 36365官网 >> 教育管理 >> 教育督导 >> 正文
我县53所学校通过合格学校督导评估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【字体:
我县53所学校通过合格学校督导评估
作者:韦春国    文章来源:督导室    点击数:1100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11-15
    根据区教育厅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,我县自2007年下年半起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建设。两年多来,各有关学校按照评估体系要求,端正办学思想,明确办学理念,不断改善办学条件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,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。目前,全县第一批(53所)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顺利通过市、县督导评估。

    《督导评估工作实施办法》规定,初级中学和城区小学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督导评估,其余完全小学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督导评估。督导评估结果分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。市教育局分别于2008年6月和2009年5月、6月组织督导评估组,采取听取汇报、实地查看学校环境条件和各种设施、查阅档案资料、深入课堂听课,分别召开教职工、学生、家长代表座谈会、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,对我县思林初中、平马镇中山小学、右矿中学、祥周初中、县四中、平马镇黄埔希望中学、县一小、县二小、林逢初中等9所学校进行督导评估。根据市教育局《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》(百教【2009】2号、百教办【2009】85号),我县受评的9所学校全部获得优秀等级,优秀率100%。

    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的44所农村小学,有30所学校获优秀等级, 占受评学校的70%; 有14所学校获得合格等级,占30%。



文章录入:周周  责任编辑:周美娟  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 没有了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 网友评论:(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数据载入中,请稍后……
    广告298X245
    >> 专题栏目